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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到了一個新的名詞:食腐動物


原指棲身在猛獸身邊,叼食猛獸啃餘食物的動物,如獵狗、禿鷹。


如今可泛指在各個社交場合,圍繞在光亮名人身邊的那些鶯鶯燕燕,貪圖能在這些名流之後,分到一杯要溫不溫要熱不熱的杯水羹湯,且以道人長短為己志,揭人瘡疤絕不嘴軟。


這形容實在貼切,也很賤,但這種人的確存在,而且還不少。


也許是利益心頭擺,道義放兩邊的心態,這些食腐動物絲毫不覺自己低賤,也沒人說這樣低賤。


只是過了些年,回頭看看自己,會不會也覺得灰頭土臉,


哪裡有光哪裡鑽,哪裡有得哪裡玩,玩過一攤又一攤,大小場合都有他們的身影,


站在受人注目的人物身旁,似乎也能給他們一些優於別人的滿足感,


但他們是否感覺到,別人目光的焦點,總是略過自己然後跳到下一個目標身上。


也許他們早就了解這樣的環境,也了解自己的能耐,或許是受不了寂寞和被乎略的落寞,所以他們選擇當一隻食腐動物,因為就算只是一瞬,他們還是佔去了別人0.01秒的目光,總要比自己在家舔著自己要好。


就算是食腐動物也是有尊顏的,至少他們懂得安撫自己,也懂互利合作的道理,於是他們建立起自己的娛樂光纖,互換圈內長舌八卦,調侃別人,也娛樂自已,然後滿足的關機,等待下一次登入討論眾生云云。


他們不自怨自艾,也拒絕垂頭喪氣,因為下一場party就要來了,身上的行頭還沒搞定,哪有時間嘆息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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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droped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